韩国c2签证打工可以吗?
持有C-2类签证的人员在韩国滞留期间,如需在停留地的宗教法人、社会团体、社会法人、国营机关或者地方自治团体处所内从事属于该团体或者机关宗旨及业务范围内的非营利性活动,可以根据《滞在(居住)及就业管理规定》3条之规定申请特别就业许可(C-3)。
持C-2类签证的人员在申请C-3的时候必须提交的材料有:滞留卡;申请人在停留地的宗教,社会团体,社会法人,国营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的活动证明书;申请人的职业及学历证明书。
申请时间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会发放入境管理事务所签发附函,入境管理事务所附函的有效期为两个月。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携带附函和护照到大使馆申请C类3-1停留期为90天的短期C签证。
简而言之,C-2转C-3需要原持有C-2签证者在韩国申请活动许可,再根据此许可申请新的签证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