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之后需要什么?
1、持有效护照及美国有效签证的申请人,仍有可能在进入美国国境时被拒入境。申请人应在美国领事官员或海关官员要求时,出示其有其它旅行或移民目的地的证明(如返程交通票据及其它目的国有效签证等),或者可表示其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短期内不寻求在美国长期居留的证明(如地产证、股权证明、在职证明、所得税单等);若申请人无法出示上述任何一种证明,可能会导致其在美国入境口岸被拒绝入境。
2、任何美国使领馆(包括美国驻华使领馆)颁发的签证都仅被批准用于美国国土上的入境申请,申请人是否被许可入境,由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入境官员决定,即使申请人持有上述任何美国使领馆颁发的任何有效美国签证。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入境官员可能拒绝该申请人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被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拒绝入境者将被带往指定区域,安排其搭乘原机或下个航班返回中国。美国使领馆无权干涉这样的入境拒绝决定。
3、关于美国签证延期或者换发申请,在美国任何使领馆所递交的申请,申请人都可到该使领馆所在的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公民及移民局服务处(简称:USCIS)提出要求取消此类申请的请求,并附上相关取消申请理由(如:本人已经不再需要申请美国签证)及其相关支持性材料,USCIS 作出关于该申请是否被取消的最终决定。申请被取消后,已经缴纳的申请费将不被退还。
4、2002年10月26日生效的一项美国联邦法律规定,任何被美国拒签过的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再次申请美签,必须在受到拒签通知之后等待相应的时间间隔:
I-212表格,表格可通过www.uscis.gov网站获得。只有在获得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USCIS批准之后 ,申请人才可再次申请赴美签证。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申请程序将根据您申请的签证类型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