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居留签证?
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应当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应当按要求填写《外国人预约申请信息表》,并提交下列有效材料:
(一)国外签证页及签证的发证日期、签证有效期、签证的停留期等信息;
(二)所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情况和出入境记录;
(三)以“家庭团聚”事由申请居留许可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同意前往国(境外)的信函;
(四)以“就业”事由申请居留许可的,应当提交聘用单位的聘用书和雇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
(五)以“学习”事由申请居留许可的,应当提交学校录取证明和学习开始前居留许可注销证明或护照签证页面注销信息、学费支付相关证明;
(六)以“永久居留”事由申请居留许可的,应当提交经公安边防部门认定的永久居留资格证明等材料;
(七)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外国人是“家庭团聚”事由申请办理短期(不超过一年)居留许可的,可直接选择就近边防检查站、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等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其他申请,外国人应当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以下简称出入境总队)及其受理点提出申请,其中属于非京籍人员申请的,应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受理点和西城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外国人,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说明情况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