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申请哪种签证?
在艺术领域工作的外籍人员必须获得签证才能工作,签证种类分为工作型、访客型、投资者以及难民型四种。
工作型签证需由雇主提出,由劳工部颁发,这类签证不能由外籍人员自行申请。艺术家需要先确定雇主,由雇主提出雇佣申请并获得劳工部批准后,雇主再帮艺术家办理签证。此类签证允许外籍人员在加国境内从事专业艺术活动,包括在加国大学授课或从事艺术实践等,但仅限于从事个人或雇主指定的内容。获得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员,工作结束时必须离开加国,下次入境必须重新获得雇主聘用。
申请者须在加国境内获得雇主的长期或临时雇用,雇主必须向外籍员工说明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外籍员工还须证明具有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从事艺术活动的历史记录和背景。
雇主雇佣外籍员工从事艺术工作,需满足一些条件,包括雇主的业务为合法活动,雇佣行为不能违反加拿大的劳动法案,雇用外籍人士是为了让加拿大更好地发展专业艺术等。
如果申请者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移民官会联系负责管理劳动法案执行情况的劳工部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劳工部核实雇用情况是否符合加国利益。一旦获得雇用,劳工部会向移民官提供申请者以往的工作记录信息。
访客型签证则包括短期学习签证,这类签证由加国大学或培训机构推荐,由移民局颁发。申请者需要在加国境内获得雇用,从事的艺术活动需符合加国法规,不能从事非法活动或活动过于频繁。
加国艺术家团体可推荐访问艺术家,获得访问签证后,艺术家可以从事艺术活动,也可以向加拿大大学申请短期学习。艺术家团体需提交申请,证明其艺术地位,说明推荐艺术家访问的经验、艺术实践,以及艺术组织的声誉等。
移民官还会考虑艺术家的个人情况,如学历、工作经历、声誉、家庭压力以及艺术家团体的推荐意见等。访客类型签证的有效期为首次入境后的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