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飞机带药品吗?
这个得看具体是什么药,以及你所乘的航班航空公司对行李托运的规定。 一般的药物都是可以携带上机的,但是有一些特殊药物,比如说含有毒品成分的药物(如安眠药)或者具有麻醉作用类药物(如镇痛剂)等,则必须严格遵照相关国家的海关规定来处理。 如果不清楚所带药物是否符合要求,最好可以在乘机时向值机人员咨询清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药品的数量没有明确限制,但一般以适量为原则,超过部分需要在海关申报,并按照海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或申请免税。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否属于限制类药品,在飞机上都要尽可能少食或不食,因为若发生紧急情况,机上所需的医疗设备未必能够及时获取到。 而对于需要长期服用的乘客,建议在出国前先到当地医院开具处方,以便顺利携带药物出入境。
首先明确海关总署对于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根据第147号令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严禁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 对于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在附则中注明:“以其他方式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核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由此得知,必须遵守国家对于进出境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卫生部、海关总署在《关于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办理口岸药品通关单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19号)中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除进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黄素)按照现行规定管理外,旅客携运和个人邮递均不再需要凭《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海关验放手续,即对进出境药品按照物品管理。
按物品管理的药品进出境应符合海关对物品管理的要求。对于不在禁止、限制进出境范围之内的物品可以携带或者邮寄,但仍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中予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自用、合理数量”的解释公告》有关规定,“自用”指自用、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正常数量。“合理数量”一般指:个人自用物品每个种类一般不超过两件,成套物品每套一般不超过两套,具体视自用物品的大小、种类、数量、价值等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