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租房子退税吗?
同学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分几方面回答你:
1、你是否符合自住房的条件? 自住房指的是你自己/你和你的家人一起居住并且主要用途是居住而不是出租的房产。所以首先你要确认这间房是不是你住(实际居住),如果不是的话(比如你租了个单间给别人住但自己不住)是不符合自住房条件的;其次你要确定这套房子是不是你的主要住所,是否和你在加拿大的其他住处相距不远且花费的时间差不读,如果你有多个住处且经常变换住址,那么这套房也不属于自住房;最后要判断该住房是不是你用来自住的,你是不是真正的房东,这一点可以通过银行账单、水电气单来证明,如果是和室友合租的情况也需要室友的证明。
2、你在加拿大住多久了? 如果你在加拿大已经住了超过183天但没有满一年,那么你不能申请房屋贷款抵扣。如果住满了183天但不到500天,那么你只能申请房贷余额的50%抵免,住满500天的可以全额抵减。 注意:上述时间是从你到达加拿大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不是从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成功的日期或者房屋交易完成的日期算起的。例如你去年7月来到加拿大留学,今年3月份买房,虽然你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半年多,但是你不能现在申报房贷抵扣,而要等到明年3月份才能申请。
3、你是否符合新居民的条件? “新居民”是指离开原居国后在加拿大定居的人。你在这里读书或工作并打算长期居留是可以申请房贷利息抵免的,但如果你以旅游、商务访问等短期签证登陆加国并在加国境内长期居住则不符合新居民条件,不能申请房屋贷款利息抵免。 另外,已经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回国探亲时,如果在国外有自住房产,且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也能申请房屋贷款利息抵免:
●所购房产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
●所还银行贷款本息来源于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正当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租金、退休金和其他生活来源等;
●贷款购买房产时申请人已在加拿大境外居住满183天;
●申请人已在加拿大境外连续居住满5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