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自己可以用吗?
可以的。 在香港逗留的许可 持有旅游/入境许可证的旅客,可逗留香港最多七天;而持探亲/访友、商务或其他指定类别的旅客,则可逗留不多于三个月;至于来港从事工作(包括受雇或自资)的旅客则不得在香港逗留超过十五个月,但若符合「一般就业准则」者除外。 任何人士在获发进入或逗留许可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期限,否则可能须承担法律后果(例如被罚款)及被捕并被遣离香港。 请注意∶ 1.以上所述的旅游/入境许可证乃以旅客所持的有效旅行证件签发。 2.旅客如从澳门或台湾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只属于过境,并不获发进入许可,只能在机场区内停留,直至乘坐原定前往第三国家的航班离开香港。 如需了解有关出入境及逗留规定更详细资料,请浏览香港政府网站─ 入境事务处网页。
注意点: 如果你只是单纯的游玩,不找工作的话,那可以在停留期结束后返回原入境口岸申请二次入境签注即可。但如果你在香港找工作了,那就不能回原口岸申请了,只能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去办理手续转成香港居民。不过这样很麻烦而且要花费很多金钱和精力,不是明智的选择哦~所以各位小可爱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 如果实在想留在香港,那么可以选择先办理旅游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找到工作并转为工作签,然后向移民局提出长期留港的申请,获批后即可成为“香港居民”啦! 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三年的时间,并且还需要提供公司的一些证明材料以及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中间有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前功尽弃的哦! 所以,各位小伙伴还是尽量选择在签证有效期内完成上述操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