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韩国签证需要多长时间?
1、短期(C-3-1) -90天以内 (不含90天) 1. 护照原件 2. 签证申请表及一张一寸近照 3. 在留资格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需申请人本人持在留资格原件到使领馆领取) *若申请人为团组成员,则请提供全体人员的申请材料;若为单独申请者,则除本人材料外还需提供担保人的相关材料及其经济能力证明 4. 个人资料 a. 个人财产证明材料 b. 担保人资料 c. 其他资料
2、长期(D-2, D-4 and E-7) -90天以上 (含90天) 1.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和尾页复印件 2. 签证申请表及一张一寸证件照
3. 在留资格认定通知书复印件或留学计划书/雇用合同书的复印件 4. 个人资料 a. 申请人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关公共团体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须盖公章) b. 在职及收入证明的复印件 (须盖公章) c. 个人资产及资金证明 d. 经济能力证明 e. 纳税单复印件 f. 企业资料 g. 其他资料 h. 家属相关资料的公证书 (若有) i. 签证审核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左右;
二、申请须知 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1. 领馆不接受个人送签 2. 大使馆只受理韩国公民的签证申请,领事馆只接受以旅行目的而申请签证的个人或者旅游团的申请材料,不受理其它任何形式的签证申请书。
3. 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手续 4. 使领馆均不提供签证代办服务 5. 本馆仅签发下列签证: C-3-I:过境型签证; A-3-II:过境型再入国许可; D-2:90日以上长期访问者签证;E-7:7个月以上的劳务输出签证。 6. 有入境限制的事项: (一) 因参加宗教活动而被授予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其子孙后代即使拥有韩国国籍,也不得再次取得韩国永住权。
(二) 对1987年1月1日之前与韩国公民结婚并定居于韩国的外国人(即原住民配偶者)的子女,如果已加入外国国籍,将不能再次获得韩国国籍。 三、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签证被拒签,您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如向外交部领事司提出对大使馆签证决定的申诉,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四、补充说明 根据国际惯例,各国领事官员有权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本国的签证审批权。因此,韩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官可根据本国有关法规自由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签证和签发何种种类的签证,以及决定签证上注明的条件和内容,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可并予遵守。同时,上述解释权归韩国驻华使领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