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申请是哪种签证?
来中国定居或者作为常驻记者、外交人员的姐妹及其配偶和20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入境,可以申请F字签证。F字签证即非居民长期家属签证,发给来中国在有关外国驻华使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工作的人员(不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的亲属,该亲属可以作为中国境内的常住居民,因此F字签证也属于可以多次入出境的签证。持F字签证入境的妹妹、姐妹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F字签证所办理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均为有效期限为一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持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的F字签证入境的姐妹,需要延长在中国的停留期限的,应当在外国人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期。
F字签证的申请首先应当由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姐妹等亲属,具体是指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需要申请F字签证的妹妹和姐妹入境的,应当由该妹妹和姐妹在中国的亲属向常驻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的妹妹和姐妹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可以证明妹妹和姐妹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申请人的亲属提交申请后,出入境管理部门经审核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会为申请人签发2年以上,不超过申请人在华停留期的签证,签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