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荷兰需要签证吗?
普通护照持照人具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前往荷兰,自首次入境荷兰之日起,在荷联 续停留期间不超过90天且在任何连续365天之内在申根国的总停留不超过90天的, 无须申办签证。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已获得荷兰永久或长期居留许可(即:持有荷兰ID卡)的普通护照持照人的 中方或外方配偶(包括事实婚姻当事人)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需提交荷兰永居或 长期居留许可(需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与荷兰公民亲属(配偶或子女) 关系的证明 材料(如结婚证、在荷兰注册的同性婚姻伴侣证明或事实婚姻声明书的公证件、 翻译件及亲子关系证明文件等)
(二)赴荷兰参加会议代表,须提交会议组织方的正式邀请函等证明文件(可登录 相应的会议网站,提交网站上会议详细信息的打印件,并标注本人姓名)。
(三)赴荷兰进行商务访问,须提交邀请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须写明邀请访问的 详细目的)等证明文件。
(四)以家庭团聚为目的探亲访友且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持有有效欧盟成员国国家签发的D类(可多次入境)和F类(外交官家属类) 长期居留卡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直系亲属和养子女;
2、以家庭团聚为目的赴荷与持有有效欧盟成员国国家签发的D类和F类长期居留 卡的外国人或者有效欧盟国家护照的该外国人本国的非欧盟成员国国家公民配偶或 养父母团聚的未成年人。
(五)持有效欧盟成员国国家永久有效或多次入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贴纸签证或 电子签证的中国公民:
(1)外交、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照人。
(2)被国际组织(欧盟成员国的政府或私营部门)雇用,执行公务前往荷兰的。
(3)因私人事务前往荷兰的,须提交该签证复印件以及与被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 系证明文件。
注:1。上述所指欧盟成员国即欧盟目前的27 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 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 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瑞典、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英国,以及挪威。申根国包括上述欧盟成员国(英国 和爱尔兰除外)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2。中国公民在驻荷兰使馆申办签证仍按外交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