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签证什么样?
丹麦签证属于申根签证,签证为一张纸,上面盖有使馆的印鉴及章戳,有效期由使馆签发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要求及其它考虑因素具体决定。有效期指持证人可以在申根国家境内停留的最后一天,过期即失效。持申根一国签发的签证,首站必须是此国。除非持多次有效的申根签证,在其有效期内,才不一定要首站入境签发签证的国家。所发放的申根签证中,其有效停留期为每次入境最长有效期,可一次性连续停留,亦可拆分多次停留使用,但停留总时间不得超过有效停留期。例如:申请了丹麦1年多次有效签证,每次有效停留期90天,但一年内在丹麦和其他申根国家只能累计待90天;申请到了法国3个月一次有效90天签证,3个月内只能去法国和申根国家一次,最多待90天。
丹麦多次有效居留签证或丹麦国民身份证持有人可在申根国家旅行,无需申请旅行签证,条件是在丹麦合法居住以及每次进入申根国家的停留不超过90天。持有此类证件的旅客在申根地区旅行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