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奖学金得太多合适吗?
古人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然现在强调制度的作用而不是人情的作用,但对接受帮助的学生来说,感恩之情是必须有的。而这种感恩不仅是一种心态,更需要化为具体的行动: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包括对社会及学校所提供的帮助进行回报。而有的学生在接受了学校大量的资助,得到很多好处后,往往心态比较失衡,产生了理所当然应当得到学校照顾的想法,认为学校应当对自己多加关照,把奖助学金视作一种资本,不思进取。
而且,学校在对学生进行资助时,也应当坚持“精神扶贫”的原则。即,在满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在促进贫困生全面成才方面进行扶持,而不宜使学生陷入“温水煮青蛙”的陷阱,对帮助习以为常,失去奋斗的动力;也不宜使学生丧失自强不息的精神,只是一味地接受帮助,没有要回报社会的心理。因此,学生工作部门应统筹考虑受助学生奖学金与科研成果的关系,在给予受助学生更多帮助的同时,激发他们更大的动力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
另外,高校学生处应制定学生奖助学金的管理细则及发放时间,明确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得到多方面、全方位的资助扶持,但各类资助不可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使学生工作、后勤保障、团委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学生工作在受助学生培养及日常教育管理中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同时,学生工作部门应统筹考虑各项教育基金的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