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还能申请奖学金吗?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并对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者,设优秀学生干部奖、题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按学生学年总成绩评定,并在每学年开学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发给,发放标准按评定办法执行。
2.特殊奖学金由学校(包括校友、社会团体、个人捐资设立)专项设立,用以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特殊奖学金由学校单独制定条例进行管理。学校其他各项费用不得冲抵奖学金。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本学年内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本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本学年有课程补考或重修者;
(4)本学年内没有按时交清学杂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