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签证被拒会通知吗?
根据德国居留法,审查机构在决定拒绝外国公民入境或拒绝申请人在德居留问题时,有义务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以便于当事人提出上诉。如审查机构未将拒绝入境或在德居留的理由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要求审查机构在两星期内予以答复。审查机构在接到当事人的请求后,仍拒绝答复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法院进行交涉,行政法院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从理论上说,国内的申请人在被德国使领馆拒签后,有权得到拒签的理由。一般情况下,德国使领馆在拒签的同时会列出拒签的理由。不过在实际中,中国申请人被德国使领馆拒签后,在没有被告知拒签理由的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从德国使领馆得到任何拒签理由。
申请人在被拒签后,应从自身找原因。一般说来,造成拒签的原因有以下几项:
一、护照有前科。申请人曾经有过被其他国家拒签或被其他国家拒绝入境、驱逐出境的记录;或申请人使用伪造、涂改、虚假护照。
二、申请人资料有造假嫌疑。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部分。
三、德国人担保的材料没有说服力。
四、提供资金不足。
五、签证材料没有按照德国大使馆的要求准备或没有按要求提交全套或部分签证材料。
六、学生提供的德语成绩不足或入学通知书有假。
七、没有按规定购买旅行医疗保险。
八、签证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内容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