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允许多从国籍吗?
当然可以。 比如我,出生在德国,父母是华人(但母亲是因为二战被关在德国的战俘营里,于是拿了德国护照),后来移民到美国,2014年才拿到中国国籍并申请了中国签证来欧洲旅游。 但是在英国签证到期之前,我顺利拿到了荷兰居留许可,进而拿到了绿卡。 之后回到上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念书期间,申请了第三国签证,进入德国,在柏林自由大学完成了本科和硕士的学习,最终获得了德国的国籍。 现在我在阿姆斯特丹工作、生活,并且已经拿了欧盟公民的身份(欧洲户籍),虽然中国也有我的户口,但还是决定放弃中国的国籍以取得永居身份。 因为欧盟公民可以任意在欧盟国家不受限制地通行和工作。 然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无国籍的人。但我有荷兰永久居住证啊!怎么会是难民呢?!
至于题主说的情况,我认为是可以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处理。因为我是先获得绿卡,然后入籍,然后再申请的欧盟公民身份,所以步骤上应该是有区别的。 我认识有人先拿欧盟公民身份,再拿绿卡,但是这样会麻烦一些。 根据我自己的经历,我给一些客户办理移民的时候,一般是先拿到欧洲绿卡,然后以欧洲移民身份申请第三国签证,从而去美国。但是这样会有风险,比如签证被拒签,那么申请人就停留在第三国,既不能回欧洲也不能回国。这种例子不是没有。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如果申请人以移民为目的而申请第三国签证,那么在签证未获批的情况下,不要前往美国以免滞留。而如果申请人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第三国签证,可以在签证获批后赴美。这样就不会有签证拒签的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