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行政区划几级?
加拿大全国一共 10 个省和 3 个自治区,由于国土辽阔,各省之间差异较大,加之历史原因,形成了今天各省、区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 省(Province)是加拿大的基本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一般译作“省”或“省政府”。每个省有一个英文简称和一个法文简称。各地方政府在加拿大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职能机构,除负责本省的财政、教育、基建等大政方针的制定外,还要为本省公民和外来者提供各种生活常需的服务,包括社会保险、住房、交通、医疗、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
一、安大略省(Ontario)
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 三、艾伯塔省(Alberta) 四、曼尼托巴省(Manitoba) 五、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 六、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 七、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 八、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九、北爱德华王子岛省(Prince Edward Island) 一○、魁北克省(Quebec) 这三个地区同属联邦直辖,地位与省份相同。
三、西北领地(Northwest Territories) 四、努纳武特地区(Nunavut Territory) 五、尤宁顿半岛(Yukon Territory) 在这些地区内,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建立和维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