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雇用保险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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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日本雇用保险是强制购买的,相当于中国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在日本叫做国民劳保费(国民健康保険)。 雇用保险的投保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者股东,以个人名义申请投保被拒绝。也就是说你是没法个人参保的。

如果企业不为你办理投保而使你遭受的损失,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付。 至于你说你已经离职并且过了三年半的时间,不知道你提到的保单是否还在有效期限内。因为日本的劳动法和我国的劳动法区别还是很大,在我国工龄满15年退休以后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但在日本则是无论工作多少年,只要劳动者退休后就不再享有任何福利待遇了。所以不存在“买断”的说法。

对于已经离职并且过了三年的情况,建议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裁决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对于社保部门做出的不予补交的决定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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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雇用保险是只要就业就有义务加入的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保险费,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雇用保险由“事业安定助成(针对雇主)”与“求职支援(针对雇员)”,两大部分组成。

事业安定助成是为了预防企业倒闭、破产、歇业、天灾等不可避免的理由解雇员工时,向企业提供的救济金。目的在于稳定事业并保持就业机会。

如果出现符合救济的解雇,可以给企业支付雇佣补助金。如果出现因天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雇员受到解雇时,可以给企业支付失业补助金;如果企业因为经济长期不景气等原因必须缩小生产规模解雇员工时,可以给企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和事业转移援助补助金。此外,在给部分员工发放解雇通知后,为防止其余员工大量突然辞职,造成企业经营危机,可以支付劳动条件改善援助补助金。另外,如果需要实施职业介绍中介业务,可以支付职业指导受托补助金等等。失业保险就是通常所说的在失业后最多能连续领取6个月补助金的保险。除此之外,只要在失业之后向劳动局申报求职,并参加该机构安排的就业指导,就可以享受各种福利。

在失业后求职者没有找到工作的6个月内,将按原工作时工资的50~66%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如果因就业而支付介绍费时可以报销就业介绍费,支付履历表制作费时可以领取履历表补助金。为了掌握职业技能而支付的培训费也可报销一部分。另外,向需要的求职者提供住宿及膳食的补助,在求职者进行求职申请的地区以外的城市求职,或者因为有家庭关系而需要搬家到其它地区求职时(需劳动局认定正当理由),可接受迁移补助金,提供交通补助金和住宅保障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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