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关哪些需要上税?
1.在日本购买并邮寄回中国的商品(超过5000日元),需要在海关申报,并根据所购物品的种类、数量、单价等,按税率缴纳税款; 2. 在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香水、包、手表等日用品需纳税。但香烟、酒类等刺激性气味较大或容易变质的食物类是不允许通过国际邮政或航班寄送的,需要旅客本人持有效证件在口岸现场办理进出境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条规定:进口货物实行许可制度的,许可证内容包括许可数量和价格,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在规定的许可期限内,持下列证件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一)订舱单;
(二)提货凭证;
(三)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
(四)相关单证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书、提(付)款通知书和出口商出具的说明货物情况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 征税办法如下: (一)采取以货币形式支付价款方式的应税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离开起运地启运时间或者货物发出时间申报。
(二)采取其他方式支付价款或者没有确定启运时间的应税货物,应当自收到报关单的当日申报。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申请补申的,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 另外,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
(一)外国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对非外交人员赠送的礼物;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成员为处理其公务而在我国境内购买的用品;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成员为了处理其公务在本国以外地区获得的实物财产和金钱,以及本国公民和在国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为了处理公务而提供的现金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