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绿卡能查到吗?
申请加拿大大签/小签,签证官会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拥有合法居留身份 ,如果发现有申请人已经或可能涉嫌非法滞留的情况,签证官有权拒绝签发签证。 但由于加拿大法律允许申请人先获批签证再申请移民,在签证批准后再因故无法入境的申请人,一般不会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但是,以下这些情况的申请人是存在会被追究风险的, 例如:
1、 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签证;
2、 有证据证明签证申请人以欺骗手段获得了签证, 或者申请人在签证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包括伪造身份证及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或在签证申请表中捏造事实, 比如伪造的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
3、 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 申请人出境后又入境加拿大, 例如经北京大使馆申请的加拿大签证前往多伦多, 而后返回北京的, 因为使馆不可能知道当事人为什么要这样安排行程。又如申请人持旅游签证入境, 但没有合理的说明或证据佐证其赴加目的;
4、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在加拿大的居留期限超过了规定的许可日期。 如果移民局调查确认申请人确实违反了移民法,可要求法院发布逮捕令, 逮捕申请人并提起刑事诉讼。
不过,大多数的签证申请人都是合格的,不会存在违法情况。所以只要申请人保持资料的真实可靠和签证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即可顺利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