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申根签证结果?
1. 签证申请中心将签证申请材料提交给使馆或领馆后,使馆或领馆将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使馆或领馆会决定是给您签发签证还是拒绝签发;如果受理签证申请需要进一步审查,使领馆有权要求签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以邮寄方式提供有关材料,但无需说明原因。 2.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收到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电话通知: - 如果您被要求提供更多的文件以供进一步审查; - 大使馆和领事馆在做出拒签的决定后会打电话给您;
3. 如果你的签证已审批通过或者已被拒签,签证处会将护照退还至签证申请中心请本人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务必携带好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注: 使馆/领馆会在签证申请结束后尽快处理完所有签证申请并返还护照。由于各地签证数量、办证人员数量及签证审理程序不一致,所以签证的审批时间也会不同.请以签证中心的正式通知为准。一般情况签证的申请周期为15个工作日(不含快递时间); 若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有误而被要求补充或修改时,补交材料的时间可能相应延长。
目前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均实行了统一的申根签证政策,持有任一申根国发放的入境多次签证者,可在有效期内经所有申根国家自由行。 但请注意: 并非所有国家的签证申请中心都负责办理申根签证,具体请咨询相关签证申请中心。 关于申根签证的政策,您也可查阅各驻华使馆网站上的签证信息页面进行详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