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指纹录取怎么签证?
我猜题主是准备办理美国签证,因为欧盟国家目前并没有采取这一措施(法国也还没开始)…… 以下是我从大使馆官网和移民局网站上收集来的信息以及我对这些信息的理解。 首先是使馆的问答部分,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1.为什么会有这个决定?答:2015年7月,中国和美国都同意增加对各自公民签证要求的“反欺诈条款”。该规定允许两国政府在对方国家寻求有关可疑身份或移民情况的证据;而且双方都可以拒绝给没有提供完整文件的申请人发放签证。但是美国只在中国引入了这项政策,而欧盟没有这么做。于是中国大使馆认为这是美国对中国采取了歧视性政策。
2.为什么要对中国人单独实行新政策?答:因为美国政府想以“保护美国人民不受欺诈行为侵害”为由将这当作一项普遍的政策来推行——也就是说如果是对所有非美国公民实行的话会显得像是政治迫害。所以只能挑一个最有可能被政治迫害的国家先下手了…… 3.新政策的执行情况怎样呢?答:由于新政只是去年底刚公布,目前还没有正式执行(也就是没有具体标准)。
以上是大体的背景介绍,接下来我们来看官方说法: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网站上的《申请赴美签证须知》[1],对于B1/B2、F1、J1和M1类签证的申请者来说,需要提供的材料中包括“有效的旅行证件及任何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但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是“有效签证”,那么根据字面上理解应该就是还有效的被盖了章的那页签证页。 对于访问学者DS-2019表,需要提交的材料中没有注明要提供签证页,但是在DS-2019表的备注第8项中写着“当您的DS-2019表格到期时,您必须将其提交给我署以获得新的DS-2019表格”,这说明DS-2019中的“有效期”指的是其上所盖入境章的有效日期而不是签证的有效日期。因此可以得出结论: DS-2019表原件+签证页的复印件=有效签证 而护照原件及签证贴纸就是有效的旅行证件的一部分。 所以其实问题已经回答了:只要把签证页打印出来就行了。
另外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官方文件没有提及,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检查DS-2019原件和护照上的出入境章(比如北京领馆就有这样的规定)。不过如果时间来得及,还是可以想办法补签的。 如果时间来不及怎么办?有办法吗?好像只有去黑市找黄牛帮忙了…… 顺便吐槽一下,美国的移民政策一向很严,但对本国公民却非常宽松。就拿拿绿卡这件事来讲,美国人一旦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无拘无束地自由移民到世界各地,享受当地国民待遇并自动获取绿卡,还可以带家眷一起走;而中国公民则必须得到美国工作才可以绿卡。这种双重标准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