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到期了怎么办理?
在移民法定义下,临时居民是指在加拿大境内逗留但非公民、永久居民的外国籍人士,包括游客(temporary visitor)和学生及工作访问者等。 与“移民”相对的另一个名词是“非移民”(non-immigrant)或称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是指持有一年以下期限的非移民签证或者因其他原因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这些外国人进入加拿大后便成为临居居民。他们的身份和居留条件都由移民局批准, 所以又称作“有条件居民” (conditional residents),直至他们符合移民局的规定, 成为永久居民为止。根据不同的入境目的, “非移民"可分为:
(一)旅客(tourist): 以旅游为目的;
(二)商务旅客(Business visitor): 为了进行短期(少于六个月)的商务活动而来到加拿大的人员;
(三)学生与学者(student and scholar's):指到加拿大留学的学生和学者;
(四)工作者(worker):以劳工合同方式受雇的人士,其就业必须得到联邦人力部(Human Resouces and Skills Development Canada) 的批准.这类工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加拿大雇主直接向联邦政府申请的工作, 另一类是经省批准的外来工人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workers),由省政府通过联邦的人力部批准;
(五)受养人(dependent child or relative of a temporary resident ):指旅客的未成年子女或其受抚养的老人以及受抚养的亲属;此外还有:
(六)交换学生(Exchange student) :参加政府间学生交流项目的学
(七)过境旅客(Transit passenger) : 从一个航班搭往另一个航班的旅客;
(八)难民(Refugee):因政治原因离开原居住地, 希望在本国领土之外得到庇护的人;
(九)政治避难者(Politically persecuted person) :由于遭到迫害,需要政治避难;
(十)国际难民救济组织所派人员(Organizations providing humanitarian services to refugees):此类人为非盈利性质的国际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等等。 根据《移民法》第25(3)条的规定, 凡未获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国民,无论其是否持有有效签证,必须在入境时声明自己的入境目的并在离境前证明自己已按规定在加停留。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就会被视为违法入境者处理,受到严厉惩罚。因此,对每一位有意前往加拿大的旅客都必须仔细研究其入境目的能否合法地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在上述各类非移民中,有些可以改为移民,如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工作许可,工作后可以申请移民,学者也可申请永久居留权。还有些则只能暂时停留而不能更改身份,例如游客就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参观或经商,不能改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