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最长期限是多少?
1954年以前,英国给公民、永居和短期居留的人签不同的证件,所以叫护照/travel document(s),区别在于有效期限。比如一个美国人在1892年到1907年间在英国有居留权,他拿的护照就叫American Passport for Residence i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Ireland. 这个passport是永久有效的: 而一个英国人拿的British Subject's passport 是十年的有效期, 在1903年被五年期的取代了; 到了我出生的时候(1960),英国的护照变成十年有效期。
1920年代初的加拿大公民护照 注意,这个证件也是十年失效期;而加拿大的旅行证(land travel permit)才是无期限的。 我在加拿大读高中时,有一次申请来美的B1/B2 visitor visa,大使馆让我出示我的Canadian citizen passport;我打电话给加拿大使馆,他们给了我一个十位数号码,说这是我在他们的系统里的记录。然后我打去他们的查询专线,报上那个号,他们告诉我这证明我是这个号码下登记的那人。 我问他们为什么我不拿十年前的十年期的passport,他们就笑。他们说我的citizen status并没有改变,我还是个“resident alien” -- 一个住在加国但国籍属另一个国家的居民;我拿十年前十年期的那本passport也没用。 直到最近十几年吧,我才开始注意到有些人的护照有效期比我还短——比方说我认识一个人拿的是1959年的英国护照, 这护照只到他离开英国为止才生效。还有几个朋友拿过六十年代初的香港护照。
1990年代中期以后,英联邦护照逐渐被Commonwealth travel Document代替。这种证件只有效至护照持有人满65岁或者到护照到期后六个月, 以较晚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