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项目签证是什么意思?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设计变更以及工程变更、洽商、索赔等原因,涉及工程量和价款增减,承发包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需要有可靠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或工程师确认的索赔、施工记录、备忘录、变更、洽商、会议纪要以及现场签证等书面证据就是调整合同价款的可靠依据。
在工程承包中经常使用到签证这一形式,可以说它是工程索赔的依据和工程款结算支付的重要凭证。在现场签证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按实签证的原则,即实际情况怎么发生的就怎么签证。(2)及时签证,不能人为拖沓,延误处理而影响工程进展。若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逾期申报的,发包方或工程师有权拒绝签证,造成的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负。(3)发包方或工程师和承包方应当对签证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后再签证。不真实或不属实的事情不能签证。(4)事前签证原则,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情或变更应当在发生前进行,防止完工后因双方对事实理解不一致,或分包单位弄虚作假时无法确认而带来纠纷。(5)一事一单,不能数个签证事项合并在一张签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