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什么时候办理手续?
申请人取得《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满六个月,可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签注包括从有往来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参加团队旅游前往台湾地区,停留时间60天以内。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相应证件: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须交验出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大陆居民申请自费前往台湾探亲、旅游,交验《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包括临时户口)。
2、填写申请表: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表,由国家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印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放申请人填用。 申请人在申请时,要如实填写表格上的各项内容。填写申请表要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笔,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3、提交所在单位对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报告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申请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是:应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或者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台办出具的应邀前往台湾的立项报告;申请自费赴台探亲、旅游的,可以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但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或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出具的介绍信。
5、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具的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