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多年多次往返签证?
所谓的“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针对的是所有来自第三国到法国申请在申根公约国旅行的申请者。它在符合法国和申根公约国有关签证程序要求的前提下,规定了申请,颁发和有效的特殊条件。该签证的有效期为24个月,并允许停留,多次进出申根公约国,允许最长停留时间为每6个月90天。 该签证只适用于个人旅行。它不适用于持有法国居留证或其它申根公约国有效居留证并到使馆办理签证(过境申根区前往非申根区或反之)的人员,以及拥有双重国籍:法国和第三国的护照持有者,或在法国或申根公约国有常住地的人员。 获得该签证的人员,在申根公约国境内,必须持有包含有效旅行签名的护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馆有权颁发有效期不达24个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要求申请人本人到领事馆面试。 在任何情况下,使馆有权取消多次往返申根签证。 在颁发该种签证之前,使馆要对申请人的旅行理由以及申请该种签证的理由提出疑问,特别是申请人的旅行记录,以前去申根公约国旅行的记录,家庭和职业联系等。
申请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必须递交以下材料(顺序):
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身份证照片一张: 护照(至少还有3个月的有效期和至少两页空白页); 上次法国和/或申根签证(如有)复印件; 机票预定单; 从法国飞往其他国家的机票预定单(如果旅行路线包括其他国家); 宾馆预定单、或者由接待人提供的邀请信; 旅行保险单,须覆盖法国和所有其它要旅行的申根国家,保险金额不能低于3万欧元,必须包括由于疾病和/或意外被迫遣返的费用,以及医疗急救的费用; 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