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中介机构需要什么?
设立签证咨询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二)有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三)有明确的公司章程和业务规则;
(四)有具备本办法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业经历以及相应的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等专业知识;
(五)具备开展签证咨询中介活动所需的其它条件。
申请设立签证咨询中介机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拟设立的签证咨询中介机构的名称及拟开展的业务,拟设立机构地点,拟开展业务的可行性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材料;
(二)公司章程、主要负责人、拟聘从业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经营场所和营业设施等证明材料。
省级公安机关对申请设立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签证咨询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签证咨询中介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30日前向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