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签证代理?
一、 概述
1、 签证(Visa),又称护照签证,是一个国家主管机关给另一国公民的通行证,是一个证明该公民可以入境缔约国的文件。
2、 签证类型: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长期签证、临时签证。
3、 有效期:入境签证的有效期,是指该签证的有效日期,也是该签证使用者是可以出入境的时间段。出境签证是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出入境管理支队签发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受理机构申请办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出境签证具有单独使用的有效性,持有者可以乘做国际民用航空器出境。
二、 材料要求
1、 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证(邀请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或其他有关的单位、组织)交验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者有关出国证明材料。
2、 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审批表》。
3、 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有出国(境)任务的,要提交有关出国(境)任务批准文件;直接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要提交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证明;从事接待任务的,要提交所在地旅游局许可文件;其它人员要提交单位出国(境)证明。
4、 提供填写完整的《公民出入境报备表》。
三、 办理程序
1、 受理(1)、各地办证机关收到出境人员提出的出国(境)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登记。(2)、受理案件时,应认真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审批表》,并对照申请人所呈交的出境事由来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 调查(1)、各地办证机关在审批公民出境申请时,应初步了解申请人国家或地区的安全形式和赴该国(地区)身份的必要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2)、对访美、澳、加的公民,重点了解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在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贸易等各方面的动态,并对出境目的、行程及附属证件等进行核实。对赴上述国家或地区参加国际会议的,应了解会议的性质和召开国对该国(地区)的安全管制情况。
3、 审查与审批(1)、各地办证机关要认真审核所受理的申请案件。对于确属出国(境)申请,且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应予批准。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对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批准前往外国人士的出国(境)申请,由各地办事机构自行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向外办备案,省(市、自治区)公安厅签署意见后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特殊情况拟报请国务院审批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制草案报省(市、自治区)政府审批。(3)、对经批准出国(境)或来华从事公务活动的,由各地办证机构通知申请人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