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学内容很多吗?
在日本学法律,和国内一样,都是先学本课程,然后根据本课程的学分决定能否毕业。只是比国内多了一个“研究论文”的环节,这个研究论文,可以是任何与法有关的话题,可以是成文法规的修改建议、也可以是无政府主义的立法观、更可以是讨论某部经典著作的续篇……只要你能想到并且做出来,都可以。当然,这个研究论文是否合格通过,是由该门课程的老师来决定的,所以如果关系搞得好,也是可以通过走后门让老师通融一下的(笑) 所以严格来说,日本的法学院是没有“内容”这一说的——因为只要是跟法律有关的知识,你都得学。不过由于法律本身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所以除了像刑法、宪法这样比较偏理论的法律部门之外,其他的法律比如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其实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实益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这些法律的制度设置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而是有着现实的考量依据的。对于这些法律的研究也有一个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举个简单的例子好了,比如说我们中国现在在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变革上,实行的是土地的“三权分立”,即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可以由个人申请用益物权并登记获得,而为了促进城市化进程,允许部分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这就在理论上引发了关于“地役权”制度的探讨——作为“役权”的一种,地役权的设立是否也应该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自由交易”呢?这是不是一种应当限缩的“公益牺牲”呢?如果说对这种实践问题的思考能够得出肯定的答案,那么就需要回到理论上去寻找依据了。而在日本这样的法律系授课体系下,是极有可能在你学习其他科目的时候,无意中就帮你找到了这个答案的。 以上纯粹是个人的一些看法,也许不够全面,仅供题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