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丢了如何重新补办?
一、申请人在中国境内 申请人本人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馆或领馆申请补领中国绿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提出申请事宜。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护照遗失/损坏申请书(使领馆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签证原件; 5.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居民身份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国为中国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颁发的合法证件且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受理并签发补发手续:
(一)申请人护照丢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的;
(二)申请人所持护照上的签证过期或者所需签证国家移民局允许延期但是所持的护照已经失效的。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1.申请人在中国境内
(1)申请人直接到驻外使馆申请办理时,应提供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交纳证件工本费及邮寄费,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证明》作为合法身份的凭证。
(2)申请人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向大使馆申办证件时,须提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说明失踪的时间、原因等情况,并提供照片。经审核无误后,由大使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移民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2.申请人在国外
(1)申请人可直接到使领馆申请办理。
(2)申请人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转递手续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当地警察局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丢失证明;
②当地报纸刊登的挂失启事原件;
③入境移民签证或其他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复印件交使领馆审核无误后,将原证收回并登记造册,寄送国内有关部门审批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