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怎么签证美国?
在美国没有“移民监”这一说。 移民局对于申请人是否去监狱报到的要求只体现在B1/B2短期商业或旅游签证的申请资料中(包括DS-160表、I-539申请表和109页签证受理通知书以及护照上的签证官签字),但即便有上述材料也不能证明移民局已经知道申请人在美国的行踪;况且多数签证申请人都不是“以囚犯身份”获签的。 所以从法律上讲,只要申请人不主动告诉移民局官员自己的行程,移民局就根本不可能知道申请人在美期间是否去监狱报到。至于移民局如何能核实到申请人全部的出入境记录,那是他们内部的工作流程,外人无从得知。
其次,L-1申请签证无需排期,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移民局的要求即刻可以审批通过,一般在10天左右就可以收到移民局发来的面签通知电邮(如被抽中面试,移民局会先发给申请人一份面试通知,如确定面试,该通知将会明确告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携带身份证、简历原件和十份复印件前往面试)。
所谓“面签就是面试签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申请人不同,部分类型签证可能不需要面谈,而L-1属于职业签证的一类,原则上必须进行面谈,当然,也可能出现特殊情况下移民局官员临时取消某些申请人的面签,代之以发邮件或传真核对申请资料的程序。无论是否面谈,在收到移民局的批复通知后,即可按照通知上的链接下载纸质签证,自行打印出签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任意一家大使馆或者领事馆使用银行卡刷卡缴费(580美元签证费+10美元护照邮费),即可获得入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