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出国证明如何补办?
一、出国留学证明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外院校或教育机构提供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文书,对留学人员所授予的具有认可留学身份作用的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此外还用于购买免税车、落户北京上海、申请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是继续深造等。
3.办理流程:
①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②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及诚信声明;
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④选择办理相关业务;
⑤上传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文档;
⑥等待审核;
⑦确认证书信息并在认证报告中签名;
⑧邮寄申请材料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二)护照 护照是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居留时使用的证件,有护照号码和签发年份等信息。持有护照可办理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通关和国际航班登机手续等。 如不慎遗失护照,应尽快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失。
①登录公安互联网门户(http://ga.12345.gov.cn/),进入出入境业务,进行网上预约;
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派出所受理;
③受理民警查验资料后,制作领取护照通知;
④按规定时限持领取护照通知书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护照。
(三)外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需在港澳地区或国外停留时间超过30天,建议先向当地外事部门申办签证。
如在港澳地区学习并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居留证延期的,需先由学校出具证明;如在国外学习并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居留证延期,则需先由驻在国使馆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