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法学院叫什么?
英国没有叫“法律”的法学院,因为英国的法律教育由三大核心机构负责——法律院校(Law School)、律政培训机构(Inns of Court)和法院及律所。 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各有两个校区,分别开设有本科及研究生课程,但不涉及硕士及以上的在职培训项目;他们的职责是培养学术和法律研究人才,不提供职业训练。
Oxford和Cambridge各自有3个学院,每个学院负责教授其中一个学位,所有学生都在某个特定领域接受专门训练。这三个学位分别是:
1.Bachelor of Civil Law (BCL) 文科博士,这个学位侧重于研究,不强制发表论文,一般读4-6年不等;
2.Doctor of Philosophy (PhD) 法学博士,必须提交学术论文才能毕业,通常读3年以上;如果是与法学相关的MD,那么时间还要更长。
3.Master of Laws (LLM) 法学硕士,属于研究型课程,要求申请者具有法律相关硕士学位或拥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该课程着重分析具体的问题,而不是系统地讲授法律原理。大多数学员都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学习期间能够利用这些经验就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授课型课程偏向理论,而研究型课程偏重实践。 除了上述三个核心机构外,还有一些其他机构从事法律的教育工作。比如:
1.The College of Law 这是一所独立的大学,以远程教学为主,提供包括法律硕士在内的诸多学位。由于不以学历认可著称,该校的学费也相对昂贵。但其最大的优势在于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学员随时随地可以上网学习。如果参加面授辅导,则需到伦敦等地。
2.BPP University 在牛津和剑桥以外,在伦敦和其他城市也设立了学校分校,主要提供职业教育,包括在职法律人员进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