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对美国人免签吗?
不请自来~ 最近正好在忙移民签证的相关事宜,就看到这个问题了~所以还蛮有发言权的~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澳大利亚不会对所有人免除签证的(突然有点小感动,移民局大大居然还会看知乎!!)。
申请免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你是一名外交官; · 你持有有效的美国护照和有效赴澳签证;或者 · 你来自与美国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名单。 如果你来自与澳大利亚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清单中,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请入境签证,获得签证后你就可以顺利地前往澳大利亚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名单上的国家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 目前,已有142个国家列入互惠协议国家的名单中。也就是说只要你属于这个名单范围,就可以享受到免签的待遇。 那么问题又来了,哪些人才可以享受这种待遇呢?
根据移民局官网显示,有以下这些人群可以享受到互惠协议带来的便利: • 你的国籍是互惠协议国家之一; • 你是以游客身份来澳还是商务访问,你所在的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工商注册且您已被雇用为该公司的全职职员,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 在过去五年内,您或您的配偶曾经是或在现有合同下仍然是一个受到《移民法》第653(1)款定义的“重大投资者”,并且 • 在当前商业周期内,您的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每年向美国贸易委员会报告销售额超过50万美元,并在其所在州的企业税申报表上列出了澳大利亚作为其业务的一个国家/地区来源。
虽然享受到了免签政策的好处,但需要注意,以下这些人是无法申请签证的:
· 任何以旅游目的申请入境签证的人,必须是以下两类中的一种:- 申请人是来自与澳大利亚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内;或者 申请人是被认为居住在国外的公民,并且其过去10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度过(申请人在过去的10年内至少有90个月居住在其他国家,并且在目前居所以外的国家拥有长期住所)。如果申请人是以旅游为目的,并且准备在澳大利亚逗留7天以上的话,那么他还需要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他在澳期间的费用(例如机票、酒店预订等)。
无论申请人是以上两类中的哪一种,都需要出示合理的住宿安排证明。对于以上两类中第一类的申请人,也就是来自于互惠协定国的人员,只要他们能在签证到期前离境,一般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如果申请是以第二类的身份提出的,即申请人是住在海外的人士且计划在澳居留较长时间,则需要在申请中获得移民局核发的批准信(letter of approval)才能入境。否则,即使获得了签证,也会被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