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址变更怎么填单?
先说一下,我是来日本旅游的。因为某些原因要长期留在这边。所以想在这里定居。 由于一些手续是在网上申请的,所以需要填写居住地址。但是我不明白的是“邮政编码”和“地址”到底该写什么。
我的地址是中国某省某市某区(县)某街某号XX室。可邮政编码却只有3个数。而我老家邮编是6位数。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是直接把整个地址翻译成日文吗?那邮局会认可吗? 还有,用日语怎么表达“市辖区”“街道”之类的概念呢?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呀!有懂得小伙伴帮忙解答一下吗~~~感激不尽~
1、地址用拼音大写字母填写就可以。
2、邮政编码只需写后3位即可,前面两位可以不用写。
3、“市”字不要用中文,换成假名「し」,“区”字也不要用中文,换成「く」。
4、“路”和“号”字也不用写中文,换做「ろ」「ごう」。
5、最后「まで」表示到达的方式。 以上,就是全部填表注意事项啦~
申请人申请日本留学,如果收到拒签通知,可以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理由书,询问拒签原因。如果入管局方面给出的拒签理由是:现住址不明或履历书中有不实记载等,申请人就可以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重新填写履历表。下面对重新填写履历表的详细流程为大家做下介绍。
一般说来,入国管理局会通过邮政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可确认送达的方式,将重新填写履历表的通知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入国管理局通知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可前往入国管理局填写履历表的时间申请。如申请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前往管理局填单,入国管理局方面可依据申请人的要求安排延期或更改填写履历表的时间。
在填表当天,申请人要携带护照、保证人所需的印章、能够表明与保证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户口本等)前往入国管理局(未成年人要由保证人陪同前往)。如没有日本的住址,还要携带临时住所所在地所属警察署开据的“受付済证”。
在管理厅内,申请人要先开据介绍信。开好介绍信以后,前往填写履历表的房间等待。在此期间,会有工作人员带申请人前往窗口重新办理指定居留资格。重新申请时,申请人要说明自己重新填写履历表的理由和变更的事项。
在重新申请了指定居留活动,并被批准以后,申请人要前往填写履历表的房间进行填写。在填写完履历表并提交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会把新办理的“受付証明”交付给申请人(受付证 明与原来的“受付証明”号码不同)。申请人要带着新的“受付証明”到使馆或领事馆再次申请签证。
申请人如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对入国管理局的拒签或再次指定活动有异议,可以向入国管理局询问具体理由。如果对此仍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