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jd国内是博士吗?
是的,JD就是博士学位(Doctor of Jurisprudence/Juris Doctor) 很多答主已经说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LLM(Master of Laws) 和 SJD(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虽然也是法律硕士和博士,但是和美国的JD完全不是一个路数!千万不要误以为学成归来就能直接拿JD证去执业了!这两个学位和美国法学院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背景都大相径庭。 首先从培养目标上讲,LLM是培养以英美法系为主的跨国界跨法域的准律师人才,SJD则是培养学术型的研究人员。
再从学位的性质上讲,不管是LLM还是SJD都是硕士学位(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某些专业是以培养研究型学者为目的,录取的学生一般都是本硕博连读,这类学生的最后获得的学位是DPhil,而DPhil实际上也就是PhD的意思,只不过在英国这样算比较特殊的个例而已)。而美国的JD虽然是职业性很强的学位,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是获得法律从业授权(bar license)的必要条件,属于职业准入证书(相当于英国的Barrister或者Common Law的LPC)。因此从性质上来讲,美国的JD等同于英国的法律专业学位——Bachelor of Legal Studies (BLS)或者Master of Laws (LLM),只是比二者更专业更深一部而已。
所以如果题主拿到了美国JD的话,再回来考中国的司法考试然后找律所实习一年就可以申请律师资格了。当然如果读完了SJD或LLM再考司考会轻松许多。但无论如何,想要从事律师行业的话就必须拥有法律的从业授权,而这个授权通常是由JD提供的。 而如果是以研究为导向的SJD或LLM则没有这个障碍,这些学生在毕业之后通常不会去考bar,而是继续深造做科研或进入企业做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