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什么时候成立的?
1497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在穿越大西洋时,无意中抵达了北美大陆,并误认为到达了印度。 1534年,法国探险家 Jacques Cartier 率领的两艘船驶进蒙特利尔的圣劳伦斯河,开始定居,并在河中挖掘金矿。
第二年,一支英国探险队从布雷顿角向大陆进军。他们先沿圣劳伦斯河而上,来到今天的新斯科舍省,然后在哈德逊湾探索,最后在多伦多附近登陆。 1608年至1609年间,法国探险家Samuel de Champlain率领的探险队在魁北克以北地区建立了一个前哨基地,以驯养的猎物驯鹿和野兔来养活自己。
几年后,另一支法英混合部队沿着圣劳伦斯河往下航行,在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流域进行探察,并把印第安人部落纳入法兰西帝国的统治之下。
到了十七世纪初,由于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的荷兰人和他们的印第安人仆从对毛皮贸易的控制,欧洲殖民者已经开始对大陆北部、中部和西部的原住民部落造成了威胁。
为此,英王查理二世任命亨利·哈德孙爵士为“新荷兰”总督,率军前往讨伐。1628年,哈德孙爵士在新泽西西北部的瓦坎提科格河畔建立了要塞,并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但荷属美洲殖民地并没有就此消停下来。到1642年时,已有大约五千人聚居在此,他们大多数是破产的公民或犯人。这个殖民地在1652年被划归荷兰东印度公司管辖,公司的目的主要是想获取利益而不是开拓殖民地。他们在管理殖民地方面相当懈怠。
1664年,英王查尔斯二世派遣的军队占领了新阿姆斯特丹,并将这座城市改名为“纽约”(New York)。不过,当时在北美大陆的其他地方,英国还是处于势弱地位。
直到一百多年以后,当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英军在北美的殖民势力才一举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