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没有国王?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有,其他省份没有 加拿大的君主制在1953年以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象征,而正式确定下来。当时英联邦的成员国都接受了《国王乔治五世宪章》,该宪章规定,英国和英联邦国家的元首只能是个人,而不是王室。这样确保了一个国家只要产生反政府的示威游行,就不可能煽动人们去反对一个“人”,而是这个“人”所代表的价值观和理念。
作为英联邦的成员,加拿大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君主制的条款。
然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却有些问题。因为英国王室是世袭的,也就是说王位只能传给国王或女王的一个后代。如果国王和王后没有孩子,那么王位也就没有了。然而,这样的问题是无法影响加拿大国父们建立的国家体制的。
当1954年夏洛特王妃在生育时出现难产,大家都认为未来国王乔治六世的第一个孩子即将诞生的时候,很多加拿大的媒体都在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一“喜讯”。然而,最后诞生的却是王子,也就是未来的国王查尔斯。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王室继承危机,1967年和10年之后,分别在英国和加拿大通过了《君主法令》,解决了王位的延续问题——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在皇室家族内排名靠前的,都可以继承王位;而且如果国王或者女王没有子女,可以收养子女作为自己的继承人。这项规定还允许国王或者女王在没有后代的情况下,收养其他皇室成员做自己的继承人。这样就避免了在乔治六世之后,王位依然要传给查尔斯王子,然后再由他的孩子继续传承的问题。
虽然目前英国王室仍然面临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影响到对王国制度的信仰。根据最新的民意调查,大部分加拿大人仍然相信国王和女王的象征性存在对于政府至关重要,而且比他们想象中的更有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