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签证还能回国吗?
关于澳洲的难民签证,一般来由三种途径申请成为难民: 1.在入境时被移民局判定为难民;2.到达澳洲境内后向移民及家庭事务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Border Control)提出申请;3.在海外的澳洲公民或永居人士在离开澳洲满三年后向移民与边境保护部申请。 对于上述三类情况,申请难民身份的过程都基本相同。
一旦批准了难民的申请,申请人会获得为期两年的临时保护签证(Temporary Protection Visa)。两年期满后,如果难民继续留在澳大利亚,可申请转为永久居民 (Permanent Resident)。持有此类的难民签证,申请人享有和澳洲公民几乎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权益。因此这一类的难民签证也俗称“黄金签证”。当然,如果被裁定为“非难民人士”(non-refoulee),则必须返回其原籍国。不过,这类的情况并不常见,估计不足千人。 在过去几年中,由于政府收紧了难民政策,许多持此类签证的人在期满前就选择返回中国或第三国家。 另外还有一种称为“特别保护签证”(Special Protection visa, SPV)。这是给予曾被遣返而又再重新回澳的难民所持有的特殊类别的签证。这种类型的难民所获签证期可达4年,之后可以申请转为永久居民。
值得注意的是,SPV持有人虽然享有与原难民差不多的权利和义务,但却不能转成澳洲公民。根据有关法律,除非有极特殊的原因,否则政府有权将SPV持有人驱逐出境。 那么,如何才能顺利拿到澳洲政府的难民签证呢?
首先,要证明自己在原居住国有遭受迫害的危险;其次,要说明自己因为害怕遭受迫害而离开了故土;最后,要向当局提供有关遭迫害的确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陈述属实。
值得一提的是,自2002年起,联邦政府开始加强了对难民法案的执行力度,从而加大了审查难民申请的严格程度以及遣返已获批的难民的数量。据有关数据显示,从2002年到2015年为止,已有超过7万4千名已获准难民身份的申请者被政府下令离境或自动离境。 随着政府对难民的审批越来越严,不少符合资格的“潜在难民”为了早日获得难民签证便采取了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和方法。这些方式包括假结婚、买机票等。结果导致一些无辜的人受到牵连而被迫离境。更有甚者还因此锒铛入狱。
总之,不管采用何种方式申请澳洲难民签证,申请人都需要做好面临风险的准备,尤其是那些已经拥有良好生活工作的海外侨胞们更是需要加倍小心,以免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