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能砍吗?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宽泛,我理解题主大概想问的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如何主动减少结算价款的问题吧! 在施工单位中工作过的朋友对“三多”应该不陌生:报量多、签认多、审核多。这是施工单位的通病,其实很多单位对于现场签证的控制是非常松散随意的。 一般来讲,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且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但和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确认了(当然也有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确认的)。因此,一般来说,签证单上签字的人除了甲方负责人外,还需要乙方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印章才具备法律效力。 那在具体的结算过程中该如何去做呢?
1. 事前控制 如果说事后的控制是亡羊补牢的话,那么事前的控制就是未雨绸缪。首先,对于工程量的报量就很有讲究,不能随便乱报。比如,在基础土方开挖的过程中,如果是放坡开挖而不是挖土机直接挖到设计标高的话,就需要计算出放坡的面积,这个面积是不能算在土方量的里面的。再比如,混凝土垫层、桩头凿除等等一些零星项目需要单独记取材料运输费的也需要事先计算好并报给甲方。因为这样既能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又能给甲方留下积极主动的良好印象。
2. 事中控制 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说的就是事前把控的必要性,但是任何工作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可能出现意外,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措施来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就需要跟甲方做好沟通工作了。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进行: (1)当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并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例如,原设计图纸中基坑是放坡开挖但是实际施工中变成了支护桩加人工挖孔桩的情况,这时就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以后方便做工作。 (2)在发生现场签证事宜后,施工单位应尽快整理好相关资料交给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尤其是涉及到变更设计以及增加造价的事项更需要做好相应的工作以免给自己带来被动局面。一般情况下,竣工图是由施工方来绘制并提交给建设方的,所以在进行施工图会审时就应该将涉及变更的设计图纸复印存档以备后用。
3. 事后控制 当所有的前期工作都做完之后,就到了最后的收尾工作了——结算。对于结算而言,我个人觉得最重要的不是要算得有多准确,而是要有理有据让对方心服口服。 在进行结算工作时,最好能够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等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文件作为附件;同时还需要准备好结算依据即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用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此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结算书中一定要列明各项工程造价构成明细表这样才能让业主一目了然。 最后再强调一句,在实际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某些问题导致结算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偏差甚至出现分歧。此时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然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而非一味地指责对方或为自己找借口推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