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个人资料表怎么填?
1.请用英文填写,并在指定地方签名(如你是由你的法人在表格上签署,则须写上「代理」一词)。 2.所有字段均须填妥,空白、涂黑或空白栏位均会被视为无效文件而将被拒绝。
3.所有出生日期均以日/月/年格式填写及填写于有关表格中,例如 "01/06/1985"。请注意在护照上有可能没有以英文显示的生日。 在香港出生的人士,不论其父母是否在香港出生,其护照上的出生日期为日/月/年格式,但会在出生年份后加注"A"以示其生於香港; 而非香港出生的人士则不会加上“A”。 因此,如果你要填写此资料,可参考护照上的记载。 如果你的生日是在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请在月份栏上填写"04" (四月),而在日期的第一个数字则须填写"01"至"03"中的一个,使你的生日可正确地显示为是4月1曰、4月2曰或4月3曰。 同样地,如果你的生日是在7月1曰至9月30期间,则在月份一栏上则须填写"07" (七月)以及日在数的一栏则要填"01”到"03"(中的一人),这样便可把你的生日准确地显示为是7月1曰,7月2曰或7月3曰。
4.所有字段的数值必须与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号码一致。若不能肯定应采用哪个编号时,请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中较旧者的编号为准。
5.除有特别注明外,申请人必须在入境处处理其申请。 6.所有表格中所列的地址必须准确。申请人可以填写居住所在地的通讯地址,也可填写工作单位的地址。